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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协委员:应立法限制房租上涨幅度
时间:2017-01-10 02:04   来源:网络整理

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首先就要立法保障承租人的权益。比如,立法鼓励长期租赁,对租金的数额或租金上涨的幅度进行管制。广州市政协委员李敏霞说。

1月6日,在政协第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各界别委员代表座谈会上,李敏霞代表经济界委员发言。她认为,做好房屋租赁市场,将改变住宅市场供需变量关系,促使房地产市场趋于理想状态,住宅成交价也将逐渐下行逼近至理想点。

2016年5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2016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既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也支持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同时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允许商业用房改建租赁住房。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被认为是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又一重要着力方向。

广州市政协委员:应立法限制房租上涨幅度

李敏霞提供了一组数据说明房子空置是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根据推算,广州市自住存量房276万套,其中有35万套空置;510万套出租屋中,空置时间约14%。即便是在广州市中心区域,住房租赁市场占比也仅为30%左右。

目前我市拥有住宅房屋约800万套,总建筑面积约64300万平方米。常住人口按1740万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只要做好住房租赁市场,就能实现居者都能幸福居住。 李敏霞说。

李敏霞还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做好住房租赁市场必将催生新的经济增长极现代租赁产业。据统计,广州去年全市租赁产业总产值约1500亿,年均增长率的潜力是20%以上。不只是增速,现代租赁产业有四个要求:价廉物美,就业人数增长,收入增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必须都满足。

不过,相对于住房交易市场,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对滞后。《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13(2016)》认为,中国城镇住房租赁市场存在四个主要问题:一是在机制体制方面和有关法律方面还都需要完善;二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服务上还存在不规范、无序竞争的问题;三是租赁市场存在监管漏洞问题;四是租赁市场缺少专营租赁服务化的企业,没有形成一个规模的优势和市场品牌,使整个市场供给还是以散户状态为主。

李敏霞在发言中建议,应借鉴国外许多大城市的经验,用立法来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的权益。立法制定租赁住房家具、家装等的环保标准,确保承租人安全健康居住;立法鼓励长期租赁,对租金的数额或租金上涨的幅度进行管制;立法对毁坏房屋及设备设施的承租人进行惩戒,增强出租空置房屋的积极性;建立履约保障制度,保障出租人对未履约时段的租金、保证金的收缴权利。

另外,建立住宅租赁税收返还制度,引导人们出租自己不住的剩余房子,否则要缴纳浪费资源税。制定相关政策,解决闲置商业用房、厂房、办公用房在改建为租赁住房过程中遇到的规划难、建设报建难等问题;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水电收费过高问题。

另一位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则建议,广州可以更大胆一点,可探索将允许符合规划条件又过剩的商业用地在完善地价调整手续后改建为住宅后进行销售,以便增加中心城区商品房住宅的供应量,抑制中心城区房价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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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协委员:应立法限制房租上涨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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