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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隔离公租,租售同权却不能同享小区?
时间:2017-09-17 02:00   来源:网络整理

“租售同权”、“租售并举”、“共有产权”……住房租赁市场的兴起正在一步步改写现有的楼市格局——让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住有所居。

然而,不同收入群体的混住,正在让一条“住房鄙视链”显现,业主和公租户的矛盾逐渐升级。业主的抗议,公租户的不满,一堵围墙将商品房和公租房隔离开来,两边底线在拔河。

“贪心”、“二等公民、”“歧视”、“仇穷”等一些糟糕的字眼出现在这场业主与公租户的“战斗”中。而事实上,类似的拉锯战已经在一些城市上演,而隔绝两端的围墙到底该不该拆,已经成为大家都关注的话题。

业主与公租户之间“口水仗”不停

近日,一则《住房鄙视链:公租房不配与商品房共享同一小区?》的帖子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其中提到,商品房业主与公租户之间的冲突大有存在,双方各执一词。

业主怒怼租户,要求物业禁止租户进入小区花园、禁止使用停车位、商品房与公祖户进行隔离……面对业主的步步紧逼,租户也有自己的话可说。

对很多“漂一族”而言,能在北上广深等热门城市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窝,是一件极其难得的事情。在“租售同权”成为楼市热词的当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租房一族拿到了打开这座城市的钥匙,他们可以合法地与业主共享同一个小区,享受同样的社区配套——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

但购房时花高价的业主却有了异议,矛盾升级。

业主认为,自己花高价购买的小区资源不应该与月租几百元的租户共享。小区配套设施有限,公租户家长孩子的素质教养也是良莠不齐,停车和居住品质问题是他们最大的担忧。此外,比起公租户,他们认为自己更像是弱势群体——“每个月都负担着不小的生活压力以及高额的月供,公租户却仅花低廉的租金,就可以享受住户们花费高昂成本才能享受的停车位等公共设施”。因此,业主坚持保留围墙。

但是,在租户看来,他们是通过人才安居计划拥有的小区居住权,合同上也明文规定他们有权享受小区的配套资源。同时,他们认为,商品房业主不应该用财产来衡量一个人的能力或者对社会的贡献。他们和业主交着同样的物业管理费,为什么有些业主依然带着有色眼镜看他们,并觉得他们是占了天大的便宜,这种“歧视”也让公租户感到了愤怒。

事实上,在住房租赁时代,租客将越来越多,而业主与租户之间这条隐藏的“住房鄙视链”,正在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到头疼。一堵围墙分割出两个阵营,他们的争执也是全国都在关注的话题。

6倍的房价差价、3倍的物业差价,

一堵墙引发的争议

同样的“住房鄙视链”还存在于商品房业主与保障房业主之间。多年前,北京等城市要求开发商拿地需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几年后,一些问题开始显现。

近日,北京丰台两个小区就因为一堵围墙而引发了一场商品房业主与限价保障房业主之间的冲突。

据悉,两个小区本属于同一地块,其中一个为高端商品房别墅项目,而另外一个则为限价保障房,两者之间有着将近6倍的差价和近3倍的物业差价,开发商也是以两个不同受众、不同定位的方式来进行销售与宣传。然而迥然不同的两个小区之间,仅仅隔了一道铁栅栏。

保障房业主认为,两个小区是属于同一地块,这道栅栏也并不在最初的合同及规划图纸中。铁栅栏的存在使得他们不能走南门,只能走北门,多绕3.5公里才能到家。这是对他们的一种“歧视”,要求拆除围墙。

商品房业主则坚决反对,并打起了“围墙保卫战”,他们认为,自己花了单价高于对方近6倍的价格购买的住房,物业费也是对方的3倍:“凭什么他们要和我们享有一样的物业呢?!”

事实上,这块地当时的楼面价就超过了30000元/平方,但这块地在拿地之初就要求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每平米单价22000元,这个价格甚至低于开发商拿地的价格。由此,开发商不得不绞尽脑汁,要将配建限价房所亏的钱赚回来。

很难说这是谁的不对,每一方都在诉说自己的委屈,就连政府相关部门也很难把握这一平衡。类似的情况就这样成为横亘在当下房地产市场的难题。

围墙必须拆除

难道公租房真的不配与商品房共享一个小区吗?围墙到底该不该拆掉?这些问题究竟将如何解决呢?

从法律上来看,这堵围墙本就不在规划范围中,属于后期违规搭建的,理应拆除。此外,围墙的存在也阻挡了消防通道,将带来很多安全隐患。

北京丰台区住建委对此作出了明确的回应:“统一物业管理区里,商品房配建保障小区不能用围栏、绿植进行分割。”随后,住建委方面继续指出,开发企业违法设置隔离障碍的,将不予批准预售许可、暂停网签。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认为,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说,在同一宗地中,所有的公摊部分,每个业主在其中都拥有一定的权益,如果开发商人为地通过设置隔离,的确侵占了更多像自住房或保障房业主的权益,所以北京的新政也是一个补漏洞的措施。在这样的严厉政策下,未来小区中的这种不平等现象有望逐渐消失。

在新华社发布的《小区商品房与保障房之间的隔离墙必须拆除》一文中,对北京、深圳等地一些小区物业设置隔离墙,将商品房和保障房进行分隔管理的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解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机构均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既不能以任何借口增设隔离墙,也不能再借"分隔管理"来兜售楼盘,对已经违规建设的隔离墙则必须拆除。”

显然,在住宅小区内部设置隔离的做法是被政策禁止的违规行为,这道围墙必须拆除,这在全国范围内也将是一场具有警醒意义的例子。住房租赁时代的大背景下,未来将有更多的租户涌进这个市场,配建保障房、公租房本就是为了顺应“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住有所居,“而基于房产交易的不同属性,人为将小区内部分隔管理,使住在同一社区的居民不能享受同等待遇,既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社会认知,也不利于营造社区和谐氛围。”

这道围墙终究是要拆除的,但堵在人们心中的墙又是否能够真正破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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